摘要
造血幹細胞移植用於治療多發性骨髓瘤患者
高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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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發性骨髓瘤(以下稱骨髓瘤)屬老年人疾病,一般而言歸類為慢性無法治癒的疾病,不適合使用強力化學治療,使用化學治療的目的在於維持病情穩定,減少併發症及希望能延長存活期。但是癌症病情的穩定時間長短與癌細胞受壓制降低的程度有關係。用簡單的數字來說明,當癌細胞的數目逐漸增加超過109時病人開始有症狀,細胞超過1012時患者通常會死亡。如果我們做積極的治療,癌細胞下降時症狀會改善,癌細胞低於109時,病患可以達到臨床的緩解。緩解的意思,就是以一般可用的檢驗方式已經偵測不到癌細胞。但是測不到不是沒有,癌細胞還是存在。這些殘存的癌細胞的命運走向不同,可能繼續被治療殺光,像是做了異體移植,病人治癒;也可能長期被壓抑住,病人維持長期的緩解;但是更常見的情況是癌細胞又增生,在不同的時間過後又長回來。長回來的時間長短,可能與殘存癌細胞的特性及數量多寡有關。所以不光是有沒有達到緩解,可能達到緩解的深度同樣會影響病情的穩定與存活。造血幹細胞移植是一個可以加深緩解深度的治療方式。(臨床醫學 2011; 67: 148-50)

關鍵詞:

造血幹細胞、多發性骨髓瘤、非骨髓摘除式造血幹細胞移植(non-myeloablative stem cell transplantation)、植體抗腫瘤的效應(graft-versus-tumor eff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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