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醫事法律專欄:從醫療糾紛案例學習疾病與法律(九) 千面人事件-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538號刑事判決(9)
葛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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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江戶川亂步」原著《怪人二十面相》之中譯本,書名被譯為《千面人》,我國新聞記者遂將專門在食品下毒再寫信警告勒索企業的歹徒稱為「千面人」。甲於民國93年間經網站搜尋相關報導,以所購買之氰化鉀添加於「蠻牛」、「保力達B」飲料11瓶,貼上「我有毒POISON請勿喝」之自黏性貼紙,混雜擺放於商家販售之飲料架上及冰箱內,造成一死二傷之慘劇。甲被判無期徒刑外,民事尚被判處一億四千三百餘萬之賠償。千面人新聞事件不斷傳播,被歹徒模仿,令企業經濟和名譽受到巨大損失。彼此互不相識的歹徒透過網路、書籍或新聞報導,在一段時間內連續發生多起刑事案件,稱為「模仿型犯罪」(copycat crime)。若模仿的不是違法行為,例如:流行髮型,俚語,燒炭等,其「模仿效果」(copycat effect)亦會成為社會莫大的負擔。媒體報導暴力、犯罪與自殺事件時,應注意媒體的影響力,宜平衡報導與增加保護性的新聞資訊,避免模仿型犯罪與負面模仿效果較為妥適。(臨床醫學 2013; 72: 228-34)

關鍵詞:

千面人、模仿型犯罪(copycat crime)、模仿效果(copycat effect)、氰化物(cyanide)、流通食品下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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