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性犯罪加害人處遇之理論與實務
黃宣融、陳盤銘、洪誌遠
表格線
性犯罪對受害人乃至於國家整體均產生重大的危害。未經治療的加害人會有再犯的風險,因此需要理解性犯罪形成的因素、辨識高風險的個案並給予相對應之處置和監控。性侵害犯罪理論從過去的精神分析、認知行為理論、再犯預防及犯罪循環理論,直到近代發展出之整合理論、路徑理論,其中交互影響的因子包括生物、認知、情緒、依附關係及社會文化因素等。台灣對於性犯罪處置之立法起於民國83年,隨著社會演進和參考國外之作法,逐步訂立監獄中之強制治療、刑後治療、社區監控和社區處遇相關之規定。國內目前監獄內之治療多由外聘之精神科醫師、心理師與社工師進行,性罪犯會先經由篩選進入身心治療團體及輔導教育團體,在接受團體治療後由治療師完成再犯評估,並提交評估再犯率會議中決議後續之處置,如高再犯之個案可能須接受刑後治療,其餘則於出監後接受社區治療。目前的研究多指出性犯罪處置有降低再犯率之可能,然而具有良好實驗設計且長期追蹤之研究目前仍缺乏,尤其本土的實證研究更待學者專家的投入,期盼藉由本文闡述性犯罪處置之現況,讓大眾對性犯罪有更深之理解,也鼓勵有興趣之專業人員投入此項工作或研究。(臨床醫學 2014; 73: 251-7)

關鍵詞:

性侵加害人(Sex offender),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處遇(Sex offender treatment),性犯罪理論(Theories of sex offending)
表格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