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血小板異體抗體篩檢及交叉配合試驗
林炯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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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血小板若有兩次以上不能達到預期的血小板數增加稱為「輸血小板無療效」(platelet transfusion refractoriness)。接受多次輸血的病人約50%發生「輸血小板無療效」。「輸血小板無療效」可因異體免疫因素、自體抗體、ABO血型不合、病人因素(如:感染、急性出血、脾腫大、瀰漫性血管內凝固、移植物抗宿主疾病)、藥物(如:化學治療、有些抗生素如vancomycin、抗黴菌藥amphotericin B)、血品因素(血小板收集及儲存品質)造成。 臨床上輸血小板的效果可根據「校正血小板增加數」(corrected platelet count increment, CCI)評估。而對於出血者,達成止血也是一評估輸血小板效果的直接方法。 「校正血小板增加數」 = (輸血後血小板數 - 輸血前血小板數)× 體表面積 ÷(所輸血小板顆數 ÷1011 )。 一般輸血小板後1小時的「校正血小板增加數」應大於7500,輸血小板後12小時的「校正血小板增加數」應大於6000,輸血小板後18-24小時的「校正血小板增加數」應大於4500。於輸血小板後1小時的「校正血小板增加數」是有用的間接方法推測有「異體免疫」。人類白血球抗原(human leukocyte antigen, HLA)的抗體是影響輸血小板後1小時的「校正血小板增加數」重要因素之一。然而,即使有抗體存在,若所輸的血小板之人類白血球抗原表現弱,或病人的抗體減弱,仍可能有佳的輸血小板後1小時的「校正血小板增加數」。「輸血小板無療效」的異體免疫因素係因受血者產生HLA class I 抗原的抗體,或人類血小板抗原(human platelet-specific antigens, HPAs)的抗體。對於「輸血小板無療效」的病人,須要檢測病人的HLA class I 分型及ABO血型,並篩檢病人的血漿內有無HLA抗體及血小板特異性抗原的抗體。若輸人類白血球抗原相同的血小板無效,應考慮有人類血小板抗原的抗體。 (臨床醫學 2003; 52: 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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