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運動治療於精神分裂症患者之應用
鄭淑利、馮煥光、李文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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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是公共衛生一重要議題,大多數精神病患慣於久坐,與一般人比較之下,工作能力、從事休閒與體適能活動相對減少。對於嘗試復健的精神分裂症病患而言,病人往往會受到精神分裂症症狀的阻礙,例如缺少動機與意志、怠惰、不活動、失去自發性、創造性以及主動性,而未能持續復健,因此可藉由有氧(aerobic)運動來減低許多抗精神病藥物之有害副作用,例如嗜睡、靜坐不能(akithasia)、頭暈、肢體疲憊等。 同時大部分心理障礙者會有週期性或慢性的肥胖,體重增加可能是因服用精神病藥物的副作用所導致,例如情緒穩定劑(如lithium, valproate),抗憂鬱劑(如tricyclic antidepres-sants, selective serotonin reuptake inhibitors),以及抗精神病藥物(如clozapine, olanzapine, risperidone),運動已成為一具成本效益,且為連結自我處置(self-administered)的治療方式,並具備改善心理安寧的效益。綜合文獻可知運動治療實為減緩精神症狀、增進身體活動、控制體重以及增進睡眠品質的一種有效處置措施。 (臨床醫學 2004; 55: 426-31)

關鍵詞:

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運動治療(exercise therapy)、有氧運動(aerobic exerc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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