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癲癇重積狀態之治療原則
賴冠霖、關尚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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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重積狀態(status epilepticus)是臨床上常見的一種神經科急症,其一般定義為癲癇發作時間超過三十分鐘,或於兩次發作間,病患仍未清醒。任何形式的癲癇發作都有可能成為重積狀態,尤以全身性僵直陣攣型發作(俗稱大發作)的癲癇重積狀態最為嚴重。癲癇重積狀態發作的時間長短對於其預後有很大的影響,嚴重者甚至造成病患死亡。因此,在治療上必須把握時間,務必於最短時間內將癲癇控制下來。(臨床醫學 2006; 57: 85-90)

關鍵詞:

癲癇重積狀態(status epilepticus)、全身性僵直陣攣型發作(generalized ton-ic-clonic seizure, GT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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