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小細胞肺癌治療之風雲再起
陳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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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是國人十大死因之首。肺癌在民國93年占國人癌症死因的第一位。非小細胞肺癌占所有肺癌病例的85%~87%。非小細胞肺癌的治療主要取決於癌症期別。有關非小細胞肺癌的治療,從1996年到2005年之間變化與進展很快,尤其是最近二年。本文將就非小細胞肺癌的期別探討最近幾年的變化,包括第IB期、第II期與手術後證實為侷部擴展期的IIIA,均需手術後的輔助性化療。藥品的選擇可以是4個療程的靜脈注射化療或是1至2年的口服UFT化療。第IIIA期的病患如果臨床上(尚未手術切除)已是很明顯的IIIA,例如有很厲害的同側縱膈腔淋巴腺轉移,則以化療加上放射治療為宜。如果開刀後才發現是IIIA,則需加上輔助性化療。如果是IIIA,但是臨床分期屬於T3N1或是N2不厲害者,可以考慮化療後開刀,而不是所有IIIA的病患均是化療後再接受手術切除。至於IIIB的病患,需再細分有無惡性肋膜腔積液,如果有惡性肋膜腔積液,其治療原則是比照第IV期已有遠端轉移的病患之化學藥物治療為原則,如果是其他IIIB的病患,則是以含有同時化療與放療的治療為原則。另外的治療模式就是標靶治療,其中又以上皮細胞生長因素接受體的tyrosine kinase抑制劑發展最快,這類藥品主要是Iressa與Tarceva。它們使用於東亞人、女性、不吸菸、肺腺癌、有EGFR基因突變或基因數增加的病患效果較好。(臨床醫學 2006; 57: 371-6)

關鍵詞:

非小細胞肺癌(non-small-cell lung cancer)、化療(chemotherapy)、輔助性化療(adjuvant chemotherapy)、標靶治療(target thera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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