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肝臟移植運用於肝癌患者之概論
洪宗興、朱啟仁、林漢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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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細胞癌是造或國人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很遺憾的,當肝細胞癌被發現時,很多病人是因為腫瘤太大、遠處轉移或肝功能太差,無法接受手術切除,也因此肝癌患者平均存活時間約僅8-12個月左右。肝臟移植的運用提供了一個肝癌的新療法。在侷限性肝癌如符合米蘭條件之情況下,利用肝移植來治療肝癌患者其成效是相當不錯的,四年存活率約可達75%。肝癌病患移植後腫瘤之復發與存活率主要與腫瘤直徑、血管侵犯、淋巴結轉移、兩葉性病灶以及腫瘤組織學分化有關。移植前的經動脈化學栓塞,酒精或醋酸注射或是射頻腫瘤燒灼等過渡療法藉以抑制腫瘤生長目前已被許多醫學中心所採用,不過其是否真能有效改善病患的預後仍有待更大規模且具對照組之研究。因為屍肝的來源有限,活體肝移植的應用可有助於拓展肝臟的來源,病人不用花較長的時間在等待肝臟,可減少因等待所發生的腫瘤惡化。但活體肝移植所衍生之對於器官分配之倫理問題仍有待我們進一步去克服。(臨床醫學 2006; 58: 376-82)

關鍵詞:

肝細胞癌(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HCC)、屍肝移植(deceased-donor liver transplantation)、米蘭條件(Milan criteria)、經動脈化學栓塞療法(transarterial chemoembolization, TAE)、醋酸注射(percutaneous acetic acid injection, PAIT)、射頻腫瘤燒灼(radiofrequency ablation, RFA)、活體肝移植(living-donor liver transplantation, LD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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