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片防霧劑所造成的角膜傷害病例報告

 

報告人:臺北榮民總醫院  眼科部主治醫師  陳克華

91/06/24

 

    病患為一四十七歲男性,來求診時主訴兩眼紅、剌痛、視力模糊、畏光有兩個禮拜之久。約一年前,他在游泳前使用一瓶已經過期的鏡片防霧劑,噴灑於游泳蛙鏡的內部。由於此防霧劑包裝上並無中文使用須知,他並沒有在防霧劑乾掉之後用乾布擦拭再下水,而是戴上蛙鏡後馬上下水游泳。不料下水不久,當有少量游泳池水漏進入了他的蛙鏡,他突然感覺兩眼刺痛,於是他馬上緊閉雙眼上岸,脫掉蛙鏡用大量自來水沖洗。之後他發現右眼的視力變得十分模糊。於是他立刻在當地的眼科診所求診。兩個禮拜未見好轉,才轉診至榮總眼科。

 

    當時在眼科的檢查發現他右眼的視力只有零點五 (無法矯正)。右眼角膜上皮有一塊大面積的上皮缺隕,同時有角膜及結膜嚴重水腫的情況 。而角膜內皮細胞只剩下三百顆左右(每平方毫米)(註:正常人角膜內皮細胞約在兩仟顆每平方毫米以上)。左眼的情況類似但較輕微許多。

 

   開始治療後上皮缺損迅速癒合,但角膜水腫則特續了大約半年。視力則要到一年後才恢復原先的一點零,但在事發後的一年,兩眼角膜上仍然有白色斑塊留存,可能造成對視力長遠的影響。

 

討論:

一、防霧劑的成份經查證為水,合成酒精(包括甲醇和乙醇),以及界面活性劑。

    其中酒精和界面活性劑若是直接接觸眼部,都是有害的。

二、高濃度酒精直接接觸眼角膜,會造成上皮細胞脫落和間質發炎。界面活性

    劑則會造成角膜細胞死亡,尤其是角膜間質細胞和內皮細胞。

三、由於鏡片防霧劑含有可能傷害眼睛的成份,在使用鏡片防霧劑時,應先閱

    讀並確實遵循產品的使用規則。 一般而言,鏡片防霧劑的使用應遵循以下

    的原則:

   A、每次用量愈少愈好。只需薄薄均勻地噴灑於鏡片表面一遍即可。

     B、噴後宜靜置眼鏡二至三分鐘,讓酒精揮發乾,再用乾布將多餘的防霧劑

        擦拭掉。

     C、長期置放可能造成防霧劑的化學成份或濃度起變化,增加使用的危險性。

        故請勿使用過期的鏡片防霧劑。

     D、鏡片防霧劑包裝上應有完整的中文使用說明。

     E、一旦在使用鏡片防霧劑後發生眼部不適的情形,請立刻脫掉眼鏡,用大

       量清水沖洗眼睛,並儘快求醫。